宋颂转头就要往回走,结果刚走了两步,手机就响了起来。
抬起来一看,立马转过头看向人群之中,然而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她是不是眼睛坏了,不然方晨初看见她了,她怎么看不见方晨初的?
方晨初给她发短信,只有短短的两个字,“过来。”
宋颂想了想,干脆把手机暂时装在包里,随后拿出来一面小镜子,从包包夹层里摸出来一盒散粉,对着自己有些出油的地方扑了扑,就拿出来一支自己刚买的口红,她今天早上拆了没用,这个颜色不得不说特别好看。
但是当时的她感觉这个颜色是不是太正了,气场非常足倒有些不怎么搭配自己今天的衣服所以没用,现在看来自己再不用就是傻子了。
现在是什么时刻?那就是需要气场的时刻!
不都说这种正正的红色,又带着有点微闪就是正宫的代表吗?那此刻她就是正宫了。
宋颂稍微停下来脚步,直接把自己本来的秋叶橘色给擦掉,又打了一个底之后,才心机的用“正宫”试了一次,觉得非常满意之后,还更加心机的把边缘的颜色挑淡了不少,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小巧的感觉。
呵呵,想要和前男友复合不难,毕竟前男友正为了他们的未来拼搏呢,可是想要向前男友身边的莺莺燕燕宣誓地位,“正宫红”,你值得拥有!
看来这个还没有大火的品牌广告自己可以联系着接一下了。
宋颂一步一步往那边走过去,一路上的人也从熙熙攘攘变成了人山人海。
等到她真的走到这周边的时候,只有四个字能形容,“寸步难行!”
啧,她为什么不能再回来早一点,她有理由怀疑自己现在长不高,和她小学时候挑食有很大的关系,才会导致进了人群里就更加的摸不着北了,因为能看见的不是别人的后脑勺,就是别人的肩膀。
真是让人忧愁啊。
等宋颂好不容易越过那层层阻碍来到方晨初的身边时候,她感觉自己现在的头发都要乱了,亏她早上为了匹配衣服的可爱感觉还扎了双马尾,全都白费了吧……
方晨初正在烤着鸡翅呢,手上拿着一把刷子,正动作缓慢却又是跟具有专业性的一遍一遍的往那鸡翅上面刷着不知道什么打调味料,看上去红红的,闻起来就很香。
宋颂以为对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干咳了两声之后,“我要吃这个!”
方晨初这才抬起头来,两人刚刚四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