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小饭馆儿里人正多,原本是端端正正坐在自己桌前吃酒搛菜,忽见有热闹可瞧,都呼啦一声拥到门边,伸长脖子张望,霎时间将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个个儿面上都带着笑,兴头十足的样子,简直让人怀疑,那孙大圣是故意专拣这时候跑来。
那“贼人”被孙大圣一掼,啪地跌在地下,扬起漫天尘烟。他竟也不急着起来,就以一种极怪异的姿势趴在呛人的灰土里,脑袋死死往下勾着,似是万般不愿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
花小麦惯来晓得孙大圣办事牢靠,能被他直接逮到自己跟前儿的人,十有**就是那放火的正主儿了。只是眼下她还有好几个菜未做,厨房里灶下还燃着火,一时之间倒有点迷迷瞪瞪,搓了搓手慌慌地道:“那个……大圣哥,要不你领着他去楼上雅间坐一会儿,待我将诸位的菜都上齐了,然后再……”
“不急,不急!”围在门口那一堆食客异口同声笑哈哈道,“我们都不赶时间,老板娘你先办正事紧要哇!”
孙大圣也笑了,指着地下那人道:“可不是?嫂子你敢是犯糊涂了吧?这东西烧了你家的田,岂有请他去雅间,拿他当个贵客看待的道理?”
旁人倒还犹可,唯独这孙大圣,花小麦一早觉得被他口口声声称“嫂子”实在是别扭至极,当下便忙摆了摆手:“大圣哥,你往后还是随着我二姐和姐夫那边,叫我一声妹子就好,这‘嫂子’二字……”
孙大圣也不计较,应了声“使得”,又道:“那你且瞧瞧,这人你可认得?”
花小麦果然低头望向趴在地下那家伙,将面上笑容尽皆收敛了去,沉声道:“你装鹌鹑吗,现在才知道怕。会不会晚了点?把你的头抬起来!”
那人扭了两下,仍是期期艾艾地不肯,孙大圣毫不含糊,一脚便踹在他腿上,厉声道:“跟你说话,你没听见?难不成还想再尝尝我这拳头的滋味?”
“听见了,听见了!”那人吃了一吓,赶紧抬起头来,瑟缩着朝花小麦望过去。
这人瞧着总有四十多岁,很有几分面熟。皆因他长得十分脸谱化。老鼠眼。塌鼻子。尖嘴猴腮,浑身上下都在传达着“我是泼皮妥妥哒”这样一个信息,让人只需看一眼,就永远也忘不了。
他绝对曾经在小饭馆儿出入过。没跑!
“这不是那黄泼皮?”这等喧闹场面,春喜和腊梅自然不会错过,腾腾地从屋里跑出来,指着那人高声道,“喂,黄平发,你好不要脸,那日被郁槐兄弟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