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蛋迷惑了,这是什么操作?
但他不敢迟疑:“嗯,我们是朋友,早就应该是朋友了,和斯塔克做朋友是我的荣幸。”
霍森笑了:“那看在你是我第二位朋友的份上,其他的条件我就不提了。但是做朋友不能相互陷害哦~你要是再想偷偷遗弃我,你就是背叛朋友,就……就让咕咕吃掉你!”
听到霍森的“天真童言”,尼克·弗瑞连忙答应,对于霍森说的背叛朋友就被咕咕吃掉的话一点都不放在心上。
笑话,区区一只猫还想吃掉他特工之王?
尼克打定主意,等解决了外星人的事,他就把这难缠的小鬼送回家,彻底的“背叛”这个小鬼,斩断和这小鬼的“友情”,结束这一段“孽缘”。
只是,他不知道有句话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霍森这是给他下套,为了日后找这位神盾局局长要人情债!
他可是离家出走的,到时候没钱花时,他这个孤儿找这个天天贪污神盾局经费的局长打秋风,不过分吧?
看到两人的“恩怨”解决了,弗斯终于敢插话了。
她疑惑到:“小霍森,你刚才说弗瑞是你的第二个朋友,那你的第一个朋友是谁啊?”
路上闲聊的时候,她已经从弗瑞嘴里知道了霍森的来历和过往,自然知道这个小孩两岁昏迷,昏迷三年后醒来就离家出走了。
所以她很好奇这小鬼交的第一个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第一个朋友?当然是咕咕啦!我可是和咕咕同甘共苦的朋友,我刚才请它吃饭了,那可是我的午饭。”
某个无耻之徒直接把自己的零食当成了伙食来说,以增加某只喵的罪恶感。
这不,本来听到自己是这个人类幼崽的第一个朋友,某胖喵就已经很激动了,接着听到人家把自己的伙食拿来请客让自己吃,这小心脏感动得扑通乱跳。
它激动的“喵喵”乱叫,脑袋不断的在霍森怀里蹭着。显然是被某个坏小孩成功忽悠住了。
而两个大人,显然也没想到答案会是一只猫。
但看着正在互动的一人一猫,两人又释然了。
是啊,一个才两岁就失去双亲成为孤儿,然后还丢失了宝贵的三年时光,三年后醒来就离家出走的孩子,哪里会有朋友。
一个还没,和一只猫做朋友,这不是正常嘛!
只是这孩子太聪明,让两人忽略了他的年龄和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