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心的应了一声,然后就开始精挑细选。
而烈哥负责提出意见,嗯,干得相当不赖。
“宝贝,这个色号不错。”
“不错不错,有点庭姐的意思了。”
“这款有点脏,再试试豆沙?”
最终,在韩烈的耐心陪伴和建议中,挑了13、16、18、21、36、40、59、64、66、75,总计10个色号的十支口红。
再之后,又买了一条蛮洋气的lucky双面腰带。
总共花了11200块钱,满足了配货需要,拿下了那款herbag。
出门的时候,席鹿庭满意得不行,整张脸上都洋溢着开心。
其实花的钱并不多,加起来都没有上次送她的那条卡地亚项链贵,更不用和手表比了。
主要还是韩烈表现得足够耐心,亲自陪她挑出了最喜欢的口红色号。
并且,总是能够在她陷入纠结的时候,替她拍板。
于她而言,这样的购物体验实在太愉快了。
所以,出门之后,她紧紧抓住了韩烈的手臂,任由狗男人带着自己走向对面的酒店,一个字都不问。
哪怕那家酒店的名字有点让人胆战心惊。
***情侣主题趣味酒店。
那个牌子设计得很奇怪,其中两个字特别显眼,一眼就能看到——咳咳!
席鹿庭忽然间想起了,韩烈是一个多么坏、玩得多么花的狗男人。
但她并不想逃,反而涌起了一股股期待。
临进门前,她停住脚步,轻轻咬着下唇,眼睛并不看向韩烈,状似随意的问:“要不要……叫上潘歌?”
烈哥一愣,随即被狂喜淹没。
上一章没了,删改两次没出来,再等等吧。
有点上火,今天又开始咳嗽流涕,倒霉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