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绩翻倍绝对不成问题。
如果继续精简,只保留主干跟高潮部分,整体压缩到一百五十万字以内速通,甚至有冲刺万订的可能。
但是,那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我本身写书的目的就不是为了一味地追求要挣多少多少钱(那些装懂哥说什么我这本书完结了就吃不起饭的差不多得了,我就算在我家小区门口当个保安一月还五千呢)。
只是我这人表达欲贼他娘的旺盛,恰巧还喜欢写点故事,写书令我快乐。
所以,我从来都不听某些人的指点江山,更不会像很多写一半写崩了的作者那样被带偏。
作为十几年老网文读者,我写书,肯定先是我自己愿意看的,然后再考虑市场跟受众。
我不喜欢写那种非黑即白的角色。
在很多二极管眼里,我狼某人没有把史莱克七怪跟史莱克往死里黑,已经有取死之道。
big胆!你竟然没黑他们!这就是在给他们狠狠洗白!
比如那个傻逼昆西就是这么说的,哪怕他说出来这句可笑的话的时候史莱克七怪里就只有宁荣荣跟唐三登场了。
但是他就是能言之凿凿的颠倒黑白。
这种人就像是唐三,正常人没法理解他们这种脑回路的。
他们爱说啥说啥,我写我的,不爱看删书走人就行,哔哔多了我就永封,没啥好说的。
别的作者可能就忍了,我从来不惯着。
说回正题。
写书是我的爱好,也是我儿时的一个梦想,现在实现了还挺开心的,经常熬夜赶稿爆更也不觉得累。
我喜欢写书,喜欢把我脑海里的故事分享出来,逗大家笑,逗大家开心,这也是我擅长的。
但是,我并不想一辈子只写斗罗同人!
这种畸形的文章结构写多了,我真的怕习惯成自然,我怕我写多了之后手一摸着键盘下意识的就是这种行文节奏,完全不会写正常的书了。
所以,哪怕挨骂,哪怕被叫大水比我也认了。
仔细复盘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最擅长的还是较为完善的体系背景设定、长期主线架构、一些比较乐呵的行文风格,外加比较大的脑洞。
粉随偶像,哥们作为大眼珠子真·十年老粉兼希灵使徒,行文方面贴合一些大眼珠子的风格这很正常的对吧!
如果有可能的话,下本书我会尝试锻炼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