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就要开干!
林老湿是胸有成竹了,有人却慌了。
“放肆,朱夫子的作品,其容尔等无名之辈随意涂鸦吗?!”
不慌不行啊,白然知道林牧之要作诗词,但空口无凭,这诗词肯定也是要写下来的。刚刚家丁往书案上放笔墨纸砚的时候,他使过眼色的白面小生是动过手脚的,墨水是没有问题,笔其实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笔的材质,乃是正宗的狼毫。
很多时候人们听说书生意气都是什么手执狼毫一挥而就!其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往往不是这样的,毛笔多数都是羊毛或者马鬃做成的,相对而言,用狼毫做成的毛笔要硬的太多,因为狼是吃肉的,所以狼毫也会特别的硬,而能用的狼毫抒写的人,书法的功底是要很高的,一般的人对于狼毫是很难驾驭。力透纸背,可不是说着玩的,再加上这个时代造纸工艺的不成熟,阴雨天潮气大,纸张偏软,若是要以狼毫书写,别说力透纸背,力能穿纸也毫不在话下。
所以白然慌了,那可是朱夫子的画。若是一个不小心让这野小子给毁了,那他白然可就成了罪人了,如果那白面小生把这事再传扬了出去,他白然就要成为众矢之地了。
林牧之此时真的很想谢谢姓白的这个小白脸,果然是意气用事害死人啊!当林牧之提笔欲写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不是林牧之不会写字,也不是林牧之写的字丑。相反,林牧之的字还是相当可以的,之所以后悔,是这个时代是要写繁体的。
天朝的文明传承,有的时候让林牧之也十分的叹为观止。如果现在让一个读过书的人去读一本繁体的白话文,那么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七个能读得懂,可要是让他去写,那就不行了。高中那会儿学校不远处有个机械厂,每天上学放学林牧之从门口经过。来来回回千百回,看也看了不下千百回,那机械厂的名字就是繁体写的。看了千百回的机械厂,时至今日,林牧之看到繁体的机字也依然会认识,可就是不会写啊!
林牧之听到小白脸这么说,顺势也将笔放了下来,嘿嘿一笑,说道:
“说的倒是,一个女子的画,让我一男子往上题字,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你们既然都说我放肆了,那我也就不写了。”
这句话说完,便是让白然提到嗓子眼的心也放了回去,然而林牧之接着说的话,却让白然把心从放回去的地方直接掏了出来。
“我是不写了,宁儿,你来写。”
被林老湿这么一说,这一帮公子小姐可都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