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益都县的十几个士子一起进京赶考,其中就有林岳、周炳林和丁茂林。
“丁兄,真不打算和我们一起住?”
丁茂林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我去青州会馆住即可,你们自去找住处吧。”
周炳林大大咧咧的说道:“去住什么劳什子会馆啊?又脏又乱,走吧,我家下人已经提前在贡院附近赁了民宅,反正有好几间房子,住的开。”
丁茂林依然拒绝了,不是丁茂林不想住贡院附近的房子,而是住不起。
虽说周炳林不要钱,但真的不给钱吗?或者说,你住了人家的房子,难道吃喝还要周炳林花钱?自己要是一文钱不出,实在是说不过去,还不如住到青州会馆,起码简单的吃喝都不用花钱。
青州会馆对进京赶考的士子非常重视,只要是住进去的士子,都不要钱,基本的温饱不用愁,但要想吃好喝好,那就要自己花钱了。
丁茂林家庭条件尚可,但还不足以支撑他在开封吃喝玩乐。
林岳家庭条件虽然比不上周炳林这种商贾之家,但在益都县城也属于大地主,所以并不在乎花多少钱。
“丁贤弟,走吧,我和周贤弟负责你的吃喝了。”
丁茂林依然坚决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