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之岛,临渊城。
在地下世界里,鸟是很少见的东西,即便是有,它们也经常会被认为是蝙蝠。
毕竟这里光线有限。
但沃隆认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一只鸟。
他眼睁睁的看着这只鸟停在暗裔神殿那断掉的广场立柱上,通体漆黑的鸟抖了半天,留下了一根羽毛。
不知为什么,等他跑过去的时候,那根羽毛变成了一片羽毛状的石头。
那片石头的羽毛上,羽轴、羽根、羽枝一应俱全,甚至连羽毛根部的绒毛都细腻无比。
但它确实是石头的。
当沃隆拿着这根石质的羽毛来到大主教屋里跟他讲述自己的所见时,却迎来了对方的冷言冷语。
“漆黑的鸟?沃隆,你能不能少喝点酒?你是个教士,怎么可以整天醉醺醺的呢?”
沃隆愣了愣,他吸了吸口水,尽量让自己的嘴里不那么酒气冲天。
“真的有啊!你看这羽毛,那只鸟上掉下来的,掉下来就变成石头了。”
大主教结果羽毛看了一眼,随手往桌上一丢,那些纤细的石质羽毛上的绒毛部分根根断裂。
“这要真是羽毛,它浑身长满石头,要怎么飞啊?
沃隆,你的心中但凡还能想起博格斯的教诲,就该去戒酒。”
“不是,这跟酒没关系,我就喝了一点,而且我现在清醒的很。”
“你真的清醒?”
大主教捏着那根石质的羽毛抖了两下,仿佛在嘲笑沃隆的那份自认清醒。
“你就这么清醒的?这就是块石头!
你拿块石头来找我做什么?我为了圣物的事忙的脑袋都要炸了你知不知道?
教义军不听话,你们这群教士还蠢的一批,整个教会都是我在一个人顶着,我顶着的时候你在干什么?研究你那石头鸟?”
沃隆知道了,大主教发火不是因为鸟,而是因为近期将他架空的教义军。
但他并不想放弃对自己的辩解。
“博格斯教典第十七章,第三十一节。
博格斯刨出自己的肋骨,以骨为弓,以筋为弦,制成了神弓博恩。
接着,博格斯对阿斯达说:‘去吧孩子,去射瞎那只扰人的乌鸦,它怪异的眼睛会带来灾厄,这灾厄会传遍世界,去吧孩子,用这把弓。’
大主教,乌鸦就是通体漆黑的鸟,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