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回她苍白的脸上,渐渐想起来,他其实是见过她的。
记得那年节下,他跟着他娘回张家给外祖父拜年,看见个一般年纪的小丫头,穿着簇新的桃红绸袄子,雪白的小脸藏在襟口的一圈灰鼠毛领子里,哪里冒出的精致瓷娃娃,说不上来的好看。
但她同时也有种说不上来的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正好那时候他们姚家清贫,一股要命的自尊也不容许他和她搭讪。两个小人就面对面地陷在高高的官帽椅上,听着大人们说听不懂的话。
后来又见过两回,终于是在初春,她对他开了口,说的什么来着?他好像是刻意不去记得。
他循着她的目光垂眼,看到自己脚上,月魄色的靴子上沾了点血渍。那杀千刀的赵成,死也死不干净,竟弄脏了他的鞋!
他悄然把翘着的腿放下,理了理衣摆,刚好遮住靴子。
这细微的动作倒令西屏想起来了,年幼她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的鞋真脏。”他听后恼羞成怒,撇下他娘独自冒雨跑回了家,后来也好长日子不到他外祖家来,再来时,已是夏天了。
原来是各自辗转许多年又遇见了,但因为隔得太久,都缺乏久别重逢的情绪,只感到陌生。
她又问:“你爹娘还好么?”
时修看她一眼,继而漠然地把脸偏着,眼睛淡淡地望着窗外,“我爹如今做着扬州府府台。”
辩他神色语调,仿佛暗暗含着点扬眉吐气的意味。难不成还记着她当年那句话?那时候她倒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就事论事,他那鞋子沾着一圈的黄泥,的确是脏嚜。
“怪道他们都称你‘小姚大人’,大姚大人一定就是姐夫了。还有你大哥呢?”
“大哥携大嫂去了杭州上任,过两年才得回来。”
“你们父子三人如今都有了大出息了,大姐姐从前吃的那许多苦,总算没白吃。”
她轻轻的一声叹息,喉间轻微咽动,时修这时才看见她脖子上有条细细的口子,是那赵成弄的。划得不深,只渗出一丁点血,在她脖子上形成了一条锋利的红线,触目惊心。
她看见他在看,抬手摸摸脖子,低着头,眼珠子溜他一下,笑道:“不要紧,合该是我倒霉。”
也许是回应他先前那番“枉顾人命”的言辞。
“我最恨受人要挟。”他说,像是解释。
她歪上眼瞅他,“你不是说你不擅武艺么?方才那支箭放得倒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