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治理体系的建设上,叶长歌认识到,单一的领导力量与管理模式无法长期维持其社会控制的稳定。他深知,地方的政务管理必须保持高度的透明与公正,同时要确保基层官员的执行力与效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叶长歌决定进一步深化地方自治模式,并在此过程中设立巡察制度,这一制度将成为他治理理念的重要支柱之一。
巡察制度的提出,源自叶长歌对于地方治理困境的深刻洞察。长期以来,岭南的地方官员权力过于分散,一些地方官员因自身权力过大,逐渐变得腐化堕落,民众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回应,导致社会秩序的动荡与民众的不满。
叶长歌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单靠官员自律并不现实,必须有一套有效的机制来制约权力滥用,保持政务清明,推动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于是,他提出了“巡察制度”的构想,并交给苏锦瑟负责具体实施。
“巡察制度,作为监察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不仅是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更是对民众民生需求的反馈渠道。”叶长歌在向苏锦瑟解释时说道,“它要求巡察人员必须对地方政府的各项决策与执行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将结果反馈给中央政府,以便我们及时纠正偏差,调整政策。”
苏锦瑟深知巡察制度的实施难度,她提出,巡察官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独立性,且不能受地方利益的干扰。她迅速开始挑选适合的巡察官员,并对其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完成任务。
“我们不但要确保巡察官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还要保证他们能与地方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苏锦瑟向叶长歌汇报时提到,“一旦官员与地方政府过于亲近,巡察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反而可能被地方势力操控。”
在叶长歌的支持下,苏锦瑟迅速搭建了一支由精英组成的巡察队伍。这些巡察人员大多数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部分人员甚至来自外地,以避免受到地方利益的影响。
巡察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了诸多挑战。一方面,地方官员出于自身利益,往往对巡察人员持怀疑态度,甚至在某些地区,官员主动设置障碍,妨碍巡察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民众对政府治理的期望过高,巡察过程中如出现偏差,也可能导致民众的质疑与不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苏锦瑟采取了两手策略:一方面,她加强了巡察队伍的独立性,确保巡察人员不受任何地方势力的干扰;另一方面,她通过媒体与公示制度,及时向民众通报巡察的结果,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