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纸上挥笔泼墨。
先是报平安,再向家中问安,林林总总写了半页纸之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云砚心慕一女子,想娶为”
连续两日,周云砚都是早出晚归,血仙只有晚上才能与他相见,简直就像金屋藏娇一般。
第三天,血仙趴在床边看周云砚屋里的书。
周云砚性子正直有余,风月不足,看得书也是一股子死板劲儿。兵法,史书,连个游记都没有,更别说话本子了。
翻书页的枝条抖了抖,“啪”的一声,枝条直接将书合上了。
她当初在京城,起码有将军府那么大的地方让她散步。这个镇关将军府,都不够她伸展枝条的。
血仙从床上起身,她当初是没人身,现在化成了人形,怎么也不能总在宅子里圈着。
她要出去。
失忆苦情是不存在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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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片虎狼之词...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