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惺忪地向他探了探手,道:“儿子过来,陪老子喝两杯。”
宋来喜平素对这个父亲最是敬畏,闻言立即放下手中的活计,将两手在胸前衣上抹了抹,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宋怀仁的桌前站定,却两手不安地搓着衣角,不敢轻易坐下。
“咚,”宋怀仁看着儿子这幅畏首畏尾的胆怯模样,心中大怒,一下跃起,狠狠在宋来喜头上敲了一下,骂道:“你这个憨货,你就不能像当年的小典那样爷们一点。小典五岁就胆敢孤身徒行五里地,来我家酒肆打酒割肉。你小子二十多岁,居然连见了自己的老子头都不敢抬上一下,有时候老子真想将一包熊胆塞进你嘴里。小典是男儿,你小子也是男儿,莫非你真心比他少了裤裆那一坨不成!”
宋怀仁今天喝了两壶烧刀子,头有些懵,望着门口那道木篱笆,心中无端由地想起了一个失踪了足足五年之久的瘦弱的身影,想起五年之前,每隔上四五天,那个瘦弱的少年都会在天黑前的傍晚穿过那道篱笆,礼貌地称呼自己做“宋大叔”,一如既往地向自己打十斤酒割五斤肉,风雨无阻五年,整整过去五年了,那小子怎么就离奇失踪了呢?
宋怀仁心中很是纳罕,这时又见宋来喜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真是越看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越觉得光火。
“小典是人中龙凤,当然和来喜不一样。”宋来喜乍听父亲提起“小典”这个名号,浑身,蓦如打了鸭血,突然就昂起了头,两眼一瞬不瞬地与自己的父亲对视着。
“哦,小典是龙,你是虫,那你小子岂不是变相地骂老子是虫老子?老子抽死你这个小王八蛋!”
宋怀仁火冒三丈,正扬起那只蒲扇大手便要一巴掌将面前这个不争气的憨货扇到姥姥山去,突然眼前一花,却见门外不知何时竟已经立着三道人影。
为首的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紫衣少女,明眸善睐,五官精致,一双大眼如镶了宝石般明亮动人,俏脸粉雕玉琢,看上去就令人有一种将她保护在男儿坚强臂膀下的冲动。
居中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道士,剑眉朗目,如果再年轻个二十岁,勉强算的上是玉树临风,举止庄重,一手倒持着一只拂尘,另手负在身后,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高手风范。
走在最后面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岁光景的青衫少年,身材颀长,背负长剑,面色温和,眉宇间依稀可见五年前小典的样子。
“小典?”宋怀仁一眼望见那个一身青衣的少年,表情先是一愣,旋即大喜过望,道:“小典,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