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霜笔一直在想,他究竟为什么突然要“学两招”。李碧梧阴晴不定,身上变数太多,又太过强大,不确定下一招会出什么招,又会不会对他三人生杀予夺如此刻对马氓这般。长孙茂是有点小聪明,但他不确定自己这点小聪明在面对如此强大的敌手时,究竟能不能全然惯用。
他怕自己控制不住。
他必然是要亲自进洞神庙去。可六个时辰,他如何确保自己能赢过张自明?
叶玉棠却下意识的琢磨起来:以他的功夫,六个时辰内,如何将这满山蛊虫一网打尽?
外功强者用刀,内功强者用丝;他那点内功聊胜于无,用丝——还是毒夫人的三毒碧玉翎——无异于稚童驭野马,何其凶险。
仔细一想,倒也不是没有法门。
比如昨日,他使黑云翻墨,极快的掌握了其诀窍,得益于他任何一样兵器皆没有入门。
擅用刀之人,惯用狠力;用劈刀之力抽丝,就如宝刃斩水,力打棉花,全不得要领;
擅用鞭之人,讲一个“人鞭合一”,身催肩、肩催肘、肘催手;注重“起落功夫”,起如“担担”之法,落为“千斤坠。”可丝扬若无物,不比鞭与臂膀有可比拟之重,有落无起,有坠无担。所以用鞭之人,倘或要用丝,需完全改换用力之道,无论用刀用鞭抑或用丝,凭借的绝不是头脑,而是视、身、力三者熟能生巧,没个三年五载拗不过来。
他只用了一日两夜,丝到手头便可杨穿三叶,除却不曾被“熟”所阻……
见远处影子牵丝刺杀蛊虫,起初十次出手只中四、五蛊虫;数十次尝试后,逐渐掌握要领,二十次纵丝往往只脱手一两回。
叶玉棠不由一笑,心道:还有,是真聪明!
牵丝翎翎上携毒,要杀人于无形,在于一个准字。准头有了,纵丝腾掠也足够快,要将满山蛊虫一网打尽,只需将高处蛊虫打落,以断绝马氓远逃后路;再一并赶入低洼处,将翎毒入水;此后再渐次清点漏网之鱼,即可事半功倍。
想到这,叶玉棠下意识想张嘴告诉他,却发现自己说不了话。
而当时的自己也的确微启双唇,却又缓缓闭上嘴。
叶玉棠忽然回过神来:自己已成蛇人,命在旦夕。
他一直偷懒,一直喜欢走捷径,一直喜欢耍小聪明,从未吃过半点苦头。他不求武冠天下,也不做武林中人。
“能否让我先成个小器?”她脑中浮现一个笑脸